“轰隆隆……”伴随着大卡车一阵阵的轰鸣声,神木市某煤业公司厂房内几台大型可移动设备被强制搬离。
申请人杨某、乔某与被执行人神木市某煤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榆林市中院判决乔某、杨某将留在神木市某煤业公司厂区内的可移动设备搬离,神木市某煤业公司予以协助配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协助义务,杨某、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神木市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各类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但被执行人却不以为然。于是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前,为确保强制执行顺利进行,负责该案的执行四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强制执行方案。
随后,执行四室全体干警奔赴现场进行强制搬离。在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提前制定的执行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高效地完成了设备搬离任务,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操作规范,整个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执行干警们终于成功将需要搬离的机器设备全部清空,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保管。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本次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神木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的决心!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持续提升执行效率,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执行力度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