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河南春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宗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9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