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象新闻·大象帮以《修路迷局》《修路迷局再调查》为题连续报道了河南国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右公司”)、河南厚云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厚云浩公司”)、河南省工建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工建公司”)三方合作,在河南省多地开展“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但所有项目均未履行任何申报和批准手续,资金来源成谜,多个项目被地方政府叫停。其中,汝州市寄料村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2024年9月9日,原告河南省长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定公司”)诉被告厚云浩公司、工建公司、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镇寄料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寄料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判决被告厚云浩公司败诉。判决后,被告十五天内未提起上诉。
2023年2月18日,长定公司与厚云浩公司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由长定公司按照厚云浩公司的要求,进行汝州市寄料镇寄料村乡村振兴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地下管网、道路、绿化、亮化基础建设等;工程总造价12000万元人民币。
在合同上,双方约定,工程前期由长定公司垫资建设,验收合格后厚云浩公司支付工程款。
“厚云浩公司拿出来一个,是工建公司和汝州市寄料乡寄料村委苏红伟书记签的一份合同,我们认为厚云浩公司是给工建公司干活的,工建公司是厚云浩公司的上家,又是国企,我们就很放心。”长定公司寄料村项目负责人吴长安说。
“这个保证金交给了厚云浩公司的代办人——张益雷,他说收过之后交给工建公司。”吴长安说。
2023年7月初,寄料村污水管网施工完毕,并经村委验收合格后,按照厚云浩公司要求进行污水处理厂施工,因为没有政府批文,施工过程中被水利部门罚款停工。
“我和张益雷要手续,他说‘手续不能看,你开工干一项,我给你第二项的手续’。结果一直等到停工,也没有看到过手续。”吴长安说。
工程停工后,长定公司就开始向厚云浩公司索要工程款。“厚云浩公司说没有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节点,不具备拨付工程款条件。”吴长安说,在厚云浩公司与长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有一个先决条件:单项工程经政府验收合格。
“但是政府就没有参与,如何验收?没有政府的验收合格,就拿不到工程款。之前垫付的工程款以及合同履约金也没有着落。”吴长安说,“我个人认为,这个工程没有批文,没有立项,目的是收取施工队的保证金。”
2024年7月12日,长定公司将厚云浩公司、工建公司、寄料村委会起诉到了汝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厚云浩公司支付工程款、退还保证金、赔偿违约金;判令工建公司和寄料村委会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30日,工建公司(甲方)与厚云浩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资质在乡村振兴项目中从事资质范围内的业务。
7月25日,寄料村委会与工建公司签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合作协议》,约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计划。
2023年2月18日,厚云浩公司(甲方)与长定公司(乙方)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将寄料村基础建设工程以总承包的方式承包给长定公司施工。
法院判决被告厚云浩公司向原告长定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90000元,支付工程款2614088.7元及利息。
法院认定,厚云浩公司与工建公司系借用资质关系。寄料村委会虽然是案涉工程的受益方,但并不能因此认定其为发包方。因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工建公司与寄料村委会系案涉工程的发包人,故对原告主张工建公司和寄料村委会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在之前的《工建:从未参与“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施工丨修路迷局再调查⑥》报道中,工建公司一直声称与厚云浩公司的合作仅限于信息服务,在具体业务上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上,工建公司与厚云浩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同意厚云浩公司使用工建公司资质在乡村振兴项目中从事资质范围内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建公司向厚云浩公司出借资质的行为涉嫌违法,也使得不具备资质的厚云浩公司得以打着工建公司的名义开展所谓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采访中,不少垫资参与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表示,他们正因为看到了工建公司与厚云浩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相信国企的公信力才上当受骗。目前因回款无望,致使他们无力维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现象。
“现在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厚云浩公司既没有上诉,也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还款,我们已经联系律师,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15日,吴长安说,关于工建公司在此事件中应该负有的法律责任,他们也在继续搜集相关证据。
随着长定公司诉厚云浩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胜诉,不少施工企业也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厚云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