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8月9日消息,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其中能源领域: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发挥煤炭的主体能源作用。通力合作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落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充分释放先进产能。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
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能效和碳排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碳中和迈出坚实一步,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地热,适度发展风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促进氢能示范应用。
8月10日,新吴区人民政府发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关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政策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对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等场地业主单位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使用单位一次性补贴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新建储能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
8月8日,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方案中提出,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引导工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理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综合能源改造,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开展园区能源利用状况评估,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预计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发改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文件提出分布式光伏应就地就近消纳。各类光伏总计开发规模不应超过本区域全年最大用电负荷60%,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电。根据就地就近消纳要求,原则上分布式光伏电力在接入电压等级及以下电网范围内消纳。此外,整县分布式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根据具体消纳情况配建或租赁不低于15%、2小时的储能设施。电网消纳能力不足时,应提高储能配置比例及充放电时长,确保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满足95%利用率要求。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河北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挖掘绿色电力消费潜力。完善绿电交易规则,打造标准化绿电交易流程,健全峰谷价格机制和分时段交易机制,实现新能源与常规能源同台竞价。做好绿电结算、绿电认证、绿证划转与绿电消费证明等工作,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组织引导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支持数据中心、外向型企业积极参与省内及跨省绿电交易。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最低占比和考核机制,推动高耗能企业绿色转型。组织电网公司定期发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予以优先保障。加强绿色电力消费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积极推动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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