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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03:17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电话、邮箱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选王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范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窦照军先生、王炜先生、关华先生、汪安丽女士、吴晓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生萍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口头、电话、邮箱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选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斌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非独立董事:范兵先生(董事长)、王博先生、窦照军先生、王丽娜女士、谢云飞女士、李克海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1)的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1)的附件。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2)的附件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5)的附件。

  窦照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4-021)的附件。其余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叶春女士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叶春女士具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董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具有履职能力。

  公司董事会聘任赵生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赵生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生萍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联系地址:新疆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高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唐可馨女士、热孜古丽·阿不都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两位监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王炜,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国电红雁池电厂运输公司职员、工会职员、总经办职员、度假村经理、运输公司经理、水厂经理,国电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工程部主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主管,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7年4月至2020年8月,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关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疆电建红二电项目部电气高压安装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组长、电气调试班技术员、电气调试班班长,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发中心技术专责,新疆新能许继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调试工程师、工程技术部主任、技术研发部主任、安全质量管理部主任、市场管理部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项目经理;2013年9月至2020年8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关华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关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汪安丽,女,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部长,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副主任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办主任,昌吉州泰昆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昌吉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安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汪安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晓婷,女,198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和田市畜牧局检疫员、和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科员、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副科长;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和田地委政法委信息资源科副科长、2019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和田地委政法委信息资源科科长;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主管;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吴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晓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叶春,女,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新疆大花轿婚纱影楼主管会计,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中心报表主管,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副部长;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叶春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叶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董爽,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发展部项目工程师,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主管,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部长、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董爽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董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生萍,女,199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专员、主管;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赵生萍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03月31日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533.7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24.38万元(主要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32万元,计提依据为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4.38万元。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32万元。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533.70万元,将相应减少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533.70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是为更加线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30-17:30在全景网举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范兵先生、财务总监叶春女士、董事会秘书董爽女士、独立董事姚文英女士。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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