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及“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强与股东方在新能源开发建设上的战略合作,避免同业竞争,2023年11月14日,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通过,同意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全资子公司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能源”)共同出资成立于都县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投新能源出资15,960万元,占比95%;公司出资840万元,占比5%。鉴于公司董事王伟荣先生为国投新能源总经理,此次组建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80)。
目前,合资公司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