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承德县上谷200MW农光互补及配套储能项目(以下简称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
2、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杨100MW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泗县100MW风储项目)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项目存在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项目上网电价下调、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光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承德县丰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公司)、泗县明源广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县公司)将分别投资建设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泗县100MW风储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08,658.00万元、83,608.58万元。
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承德县上谷200MW农光互补及配套储能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杨100MW风电及配套储能项目的议案》。
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已获得承德县行政审批局(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承县审批投资备字〔2022〕6号及承县审批投资备字〔2022〕6号(变更))。
泗县100MW风储项目已获得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源广晟泗县大杨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2〕199号)。
上述投资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承德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的三级子公司,承德公司投资架构如下: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板城园区园区办公楼100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站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设备安装、销售、维修;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泗县公司是公司控股公司新能源公司设立的二级子公司,泗县公司投资架构如下: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太阳能、风力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上谷镇境内,多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为5,513.6MJ/m2,项目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538.18h,项目年均发电量为37,691.44万kW·h。
泗县100MW风储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境内,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2级,项目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为2,970.00h,项目年均发电量29,700.00万kW·h。
上述项目均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建设新能源电站的条件。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00MW光伏电站,新建220kV升压站,30MW/120MWh储能系统等;泗县100MW风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新建220kV升压站,50MW/50MWh储能系统等。上述项目工程工期均为12个月。
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资本金32,097.13万元,由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特变电工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从新能源公司借款,再按持股比例向西安锦峄光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峄公司)增资,由锦峄公司向承德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承德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锦峄公司向承德公司增资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的32,097.13万元全部计入承德公司注册资本。
泗县100MW风储项目资本金24,592.34万元,由新能源公司向乌鲁木齐辉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晟公司)增资,再由光晟公司向泗县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泗县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光晟公司向泗县公司增资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的24,592.34万元全部计入泗县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按照经营期25年、泗县100MW风储项目按照经营期20年,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测算,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上谷200MW农光储项目、泗县100MW风储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通过自主运营上述项目获得长期收益。
上述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与同等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具有明显的节煤降碳效应,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用电需求及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上述新能源电站为平价上网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如果项目所在地对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向下调整或市场化交易电价较低,可能存在该项目收益减少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脱硫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向下调整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积极研究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通过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现货交易、绿电交易或碳资产交易等方式提高上网电价,努力提升项目收益。
光伏、风机组件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因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