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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3:34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截至目前,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4.38亿元。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3.39亿元,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增加0.99亿元,对外担保的风险敞口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爱康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商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6,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链”)、江苏爱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企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爱康商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慧昊”)总额度不超过18,623.0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18,623.04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18,623.04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阴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慧昊”)总额度不超过10,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6,1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6,1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江阴慧昊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总额度不超过147,0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72,215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135,115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浙江承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爱康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克斯昱辉”)总额度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与国开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特克斯昱辉与国开行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下项目借款金额1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自2015年3月27日始至2025年3月26日止。特克斯昱辉已于2018年出售给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公司继续为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至合同终止。江苏能链、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苏安锐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锐恒”)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4,45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8,9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骏浩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骏浩金属以持有江苏安锐恒51%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公司董事兼任被担保方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集团”)总额度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的向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融租”)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西金控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江西金控融租的控股股东,江西金控集团为江西金控融租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在江西金控融租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提供的反担保合同金额为9,5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9,500万元额度内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兼任被担保方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康新能源”)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4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江苏能链、浙江爱康新能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制造”)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国康新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拟为杭州承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辉工程”)在1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承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辉国际”)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承辉工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为保证担保合同的签订的效率,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4月-2023年3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4-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拟为爱康商务在6,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张家港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江苏能链、爱康企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拟为苏州慧昊在18,623.04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张家港农行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8,623.04万元。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为江阴慧昊在6,1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江西金控融租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6,100万元。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拟为爱康能源在135,115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浙商银行、张家港建行、张家港农商行、江苏银行、江西银行、厦门国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72,215万元。江苏能链、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与国开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特克斯昱辉与国开行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下项目借款金额1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自2015年3月27日始至2025年3月26日止。公司拟继续为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至合同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江苏能链、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公司拟为江苏安锐恒在8,9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如皋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4,450万元。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骏浩金属以持有江苏安锐恒51%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7、公司根据在江西金控融租的持股比例为江西金控集团在9,500万元额度内的向江西金控融租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提供的反担保合同金额为9,500万元。

  8、公司拟为国康新能源在4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爱康制造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9、公司拟为承辉工程在1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承辉国际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23年9月30日爱康企管总资产2,020.55万元、净资产912.73万元、负债总计1,107.82万元;2023年1-9月爱康企管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6.6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承辉总资产10,000.85万元、净资产-0.22万元、负债总计10,001.07万元;2022年1-12月浙江承辉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浙江承辉总资产10,599.61万元、净资产10,596.29万元、负债总计3.32万元;2023年1-9月浙江承辉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96.50万元。

  2023年12月25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或其他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提供了反担保。但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较高,应注意逐步减少对外担保。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应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较高,应注意逐步减少对外担保。被担保方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措施,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其中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9.91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57.85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4.3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44.16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3.69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02.34%,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25%。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85.04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0.32亿元,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24.72亿元,共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97.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涉及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提案3、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中部分子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线,13:00-16:00。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胡希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2024年度现金流充裕,同时结合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在有效期内的新增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亿元,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金额为准。授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授信、新增融资及存量融资的续期,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债券融资等。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邹承慧、袁源、张金剑、官彦萍、施周祥、黄玉林在2024年度内,在不超过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联合签署具体融资业务的决议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法人代表邹承慧签署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办理与该等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超出上述额度的融资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述50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视情况在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额度分配;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寻求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办理具体的融资业务。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至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前,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爱康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爱康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商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6,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链”)、江苏爱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企管”)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爱康商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慧昊”)总额度不超过18,623.0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18,623.04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18,623.04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江阴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阴慧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慧昊”)总额度不超过10,1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6,1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6,1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江阴慧昊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能源”)总额度不超过147,0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72,215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135,115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浙江承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爱康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克斯昱辉”)总额度不超过4,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与国开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特克斯昱辉与国开行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下项目借款金额1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自2015年3月27日始至2025年3月26日止。特克斯昱辉已于2018年出售给浙江清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公司继续为上述保证合同下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至合同终止。江苏能链、浙江承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江苏安锐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苏安锐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锐恒”)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4,45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8,9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骏浩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浩金属”)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骏浩金属以持有江苏安锐恒51%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公司董事兼任被担保方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集团”)总额度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的向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融租”)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西金控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江西金控融租的控股股东,江西金控集团为江西金控融租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在江西金控融租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提供的反担保合同金额为9,5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9,500万元额度内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兼任被担保方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康新能源”)总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到期后,公司拟继续为其在4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江苏能链、浙江爱康新能源制造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国康新能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承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杭州承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辉工程”)在15,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提供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承辉国际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承辉工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为保证担保合同的签订的效率,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下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3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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