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21年9月7日,省委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提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的战略部署,将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放在“十大战略”之首,昭示全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全国重要人才中心。
百舸争流千帆竞。两年来,创新驱动战略强力推进。16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0家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9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4家省实验室、1家省产业技术研究院、26家省产业研究院、36家省中试基地、12家省创新联合体高效运行,37.4万人的科研创新团队日夜兼程。以中原科技城、中原医学科技城、中原农谷为支柱的“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业已形成。
截至2022年年底,河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万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突破1100亿元、R&D超过1.8%。创新活动活跃度、创新落地转化实现快速提升。
●2022年,全省研发投入突破1100亿元,比2020年增加近200亿元;全省研究经费投入强度(R&D)达到1.85%左右,比2020年提高约0.2个百分点
●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郑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国字号”平台先后落户河南
●坚持把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作为“一号工程”,创新实施“大部制”+“以研究所办院、以实验室办院、以产业研究院办院”等模式,组建15家研究所,全院研发实体达到31家,总数居全国省级科学院首位
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河南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着力推动创新体系重塑重建,完善转化链条,引育一流人才,全省创新平台加快完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活力持续迸发,各类创新主体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1万家、2.2万家,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千亿元,全年财政科技支出411.09亿元,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根据《2022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我省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第13位,相比2021年前进1位。
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提高。2022年,全省研发投入突破1100亿元,比2020年增加近200亿元;全省研究经费投入强度(R&D)达到1.85%左右,比2020年提高约0.2个百分点。近两年,省财政千方百计统筹财政资源,科技支出强势增长,在2021年、2022年先后跨越300亿元、400亿元台阶的基础上,2023年上半年科技支出216.2亿元,增长30.7%。2022年,全省落实企业创新各项优惠政策,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2.1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4.7亿元;全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85.37亿元。
研发活动取得较大成效。2022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025.3亿元,是2020年的2.67倍;其中,郑州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9.24亿元,占全省的49.7%,成为全省创新密度最高的地区。全省专利授权量达到135990件,比2020年增加13181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67164件,比2020年增加23617件。
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凸显。两年来,全省先后完成近百项重大科技专项验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关键技术。比如,“地铁车辆轴箱轴承的研制”项目,突破了地铁车辆轴箱轴承结构设计及仿真分析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地铁轴箱轴承国产化应用;“面向航空器的智能宽频宽幅电能转换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突破了制约面向航空器的智能宽频宽幅电能转换关键技术,打破了国外相关产品及技术的垄断地位;“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制”项目,攻克了±800kV特高压柔性直流向负荷中心送电的难题总体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发出12米氢燃料电池客车产品,低温启动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数据中心光互连芯片、5G用铜合金材料,打破国外垄断;玉米新品种“郑原玉432”推广面积超1300万亩,居我国籽粒机收夏玉米推广面积第一位;我国首个新冠小分子口服特效药“阿兹夫定”、安图生物研发的抗原检测试剂盒成功获批上市。
国家级平台实现新的突破。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郑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国字号”平台先后落户河南。截至2022年年末,全省共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545个,其中国家级93个;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964个,其中国家级50个;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45个,其中国家级10个。2023年3月,科技部公布第二批(医药、能源、工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结果,我省入列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均由我省单位牵头建设,截至目前全省达到16家。其中,由河南师范大学牵头建设的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实现了我省高等院校牵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省科学院重建重振高效运行。坚持把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作为“一号工程”,创新实施“大部制”+“以研究所办院、以实验室办院、以产业研究院办院”等模式,组建15家研究所,全院研发实体达到31家,总数居全国省级科学院首位。深化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先后引进设立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北理工郑州智能科技研究院等高能级研发机构,还相继引进了华为、浪潮、海康威视、龙芯中科、京东科技、华润数科等头部企业研发中心。
省实验室体系加快重塑重构。2021年以来,我省加快整合省内外创新资源,相继揭牌成立嵩山、神农种业、黄河、龙门、中原关键金属、龙湖现代免疫、龙子湖新能源、中原食品、天健先进生物医学、平原等10家省实验室,均由两院院士担任实验室主任;今年6月,又批复建设墨子、黄淮、中州和牧原4家省实验室。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省实验室数量达到14家。印发《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启动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中原农谷”建设迅速起势。集全省之力,高标准打造“中原农谷”,推进全省种业科研资源集中布局。推动神农种业实验室在“中原农谷”落地运行,并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达成了同创国家实验室的深度合作意向。积极谋划“新型种质资源创制的共性关键技术”等种业创新领域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截至目前,围绕农作物遗传育种学领域,已有8个项目在“中原农谷”布局。
区域协同创新更加优化。郑洛新自创区核心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充分发挥自创区体制机制优势,将中原科技城、中原农谷纳入自创区范围,在创新资源共享、产业支撑能力提升、“一区多园”等方面探索新方法、寻求新路径,自创区改革发展成效获得科技部肯定。2022年,信阳、许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全省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9家、居全国第5位,其中平顶山、安阳、焦作、南阳高新区在全国排名分别提升14位、9位、17位和11位。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豫东南高新区。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得国务院批复建设,新乡市成功入选科技部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城市,新郑市通过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验收。
全省创新平台体系更加完善。我省在加强高能级平台建设的同时,坚持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布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优化整合创新平台布局,充分发挥其在集聚创新资源、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方面的带动作用。目前全省创新平台体系已基本形成以省实验室为核心、以自创区和开发区为基地、优质高端创新资源协同发展“核心+基地+网络”的创新格局。
着力培育创新龙头企业。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0872家,比2021年增加2485家;年均增速29.6%,高于全国近14个百分点。2023年7月,我省选定制造业头雁企业100家,其中郑州15家,开封3家,洛阳14家,新乡11家,南阳10家,焦作8家,平顶山5家,安阳、信阳各4家,周口3家,鹤壁、漯河、三门峡、驻马店、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各2家,濮阳、许昌各4家,商丘1家。
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群。2022年,河南省工信厅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为1183家,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科技、食品、机械制造等领域。根据河南省工信厅发布的2022年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录显示,2022年全省共认定7826家企业入选,其中,郑州、洛阳、周口、新乡、信阳分别入选2590家、657家、636家、539家、502家,入选数量居全省前5位。
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先后出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若干意见》《“万人助万企”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方案》《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汇编》等文件,综合运用人才引育、金融支持、项目支撑、减负纾困等多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企业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对企业的支撑引领作用。2023年以来,省政府国资委构建有利于研发投入增长的全方位工作机制,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保持在2.3%以上,科技型企业达到2.5%,“科改示范企业”达到3%,探索费用加回、考核加分、人才加薪、股权加持、责任减压“四加一减”创新激励措施,对重大创新成果实施超常规激励,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3年1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超过50%;2023年上半年,169户省管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合计29.8亿元,率先在全省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
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2022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8年的15.4%提升至25.9%。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同比增长16.7%,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5%;生物医药产业规模3000亿元左右,居全国第5位,在生物育种、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制造、诊断检测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新材料产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6%;节能环保产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7%,在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节能锅炉、污染治理装备、固废处理装备等领域具有突出优势。
创新型产业集群持续增加。截至2022年年底,我省拥有8个国家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共拥有各类企业753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01家,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企业36家;拥有服务机构122个、研发机构279个、金融服务机构68个,形成了“产业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金融赋能”的创新发展生态。
创新联合体加快构建。创新联合体是聚焦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业发展,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带领,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共同组合而成的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截至2022年底,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食品、电子信息等领域,全省组建首批12家创新联合体,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15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29项。
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双提升”。聚焦教育强省建设目标,统筹推进高校布局、学科学院和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推动高等教育由规模扩张向量质并重、内涵提升转变。从规模看,河南普通高校由2020年的151所增加到目前的168所,普通本专科学校校均规模从2020年的16499人增加到2022年的18098人,在学研究生从2020年的6.94万人上升到2022年的9.19万人,毛入学率从2020年的51.86%上升到2022年的55.5%。从布局看,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均有高等学校布局,其中13个本科高校。从结构看,2022年,全省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97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68个,比2020年分别增加了10个、34个。郑大、河大再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河南农大等7所高校的11个学科“双一流”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创新人才引育更加高效。稳步推进顶尖人才突破、领军人才集聚等“八项行动”,筹备办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等活动,组织省科学院、省实验室、“双一流”建设创建高校等用人单位,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引领和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和团队。今年1—7月,全省累计延揽大学本科以上人才209540人,其中,顶尖人才7人,领军人才24人,海外人才171人,青年人才1760人(四青12人、博士后1188人),潜力人才207578人(博士1908人、硕士24829人、本科180841人),签约人才项目1048个。大力实施中原英才计划,2022年全省遴选中原学者8人、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9人、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0人,新建院士工作站5家、中原学者工作站30家、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20家。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办理工作许可业务1884件。各地纷纷出台专项人才政策强化人才引育,驻马店市持续做强做大“院士经济”,信阳市注重发挥“科技副总”作用,洛阳市设立全省投资规模最大的人才项目基金并正式运营。
产科教合作模式更加丰富。推进校院企地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构建“产学研用投”协同发展体系,打造创新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开封、平顶山、漯河、周口等市获批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切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努力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联合开发河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在线年河南省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签约挂牌1264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
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法制保障。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主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省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工作。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先后成立科创委,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修订完善《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颁布实施《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出台《河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方案》《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等政策措施,绘就了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规划图”“路线图”和“施工图”。
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修订《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办法》,将科技创新板块的考核指标权重由12%提高到18%,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探索多渠道选题的项目遴选机制,优化重大创新项目遴选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首席专家负责制”等制度,开展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推荐备案等多种遴选方式,满足各类创新主体需求。对省实验室实行重大科技专项“备案直通车”制度。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改革试点,探索行业主管部门“一揽子授权”管理制度,充分赋予科研事业单位自主权,充分赋予项目负责人技术路线决策权、团队配置自主权。开展财政科技经费“直通车”“包干制”改革,充分下放科研经费支配权限。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构建成果转化合规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健全符合各方利益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启动科研经费直拨改革试点,拨付周期由4个月以上缩短至21天。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指导第一批11家试点单位建立健全赋权改革管理机制、转化模式及负面清单,遴选确定河南工业大学、嵩山实验室等7家单位作为第二批试点。持续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深化奖励改革,首次在科技进步奖中增设特等奖。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省财政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每年安排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加强信贷资金支持,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持续推广“信易贷”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类保险服务。2022年,全省“科技贷”业务实现放款44.49亿元,支持企业710家(次),助力4家科技型企业先后在科创板、北交所上市。郑州银行被省委、省政府确立为全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聚焦创新主体融资需求,推出人才贷、研发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10个专属产品,2022年支持科创类贷款2640户、余额241亿元。
促进科技成果精准对接。面向省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征集技术成果和需求,拓充服务平台高质量科技成果库和全产业技术需求库,促进高校院所成果与企业需求常态化精准化对接。2023年上半年共征集技术需求及成果431项。成功举办河南省食品领域先进科技成果(漯河)发布会,浙江大学、中国农科院、中原食品实验室等17家省内外食品领域知名院校发布246项最新成果,70余家企业与高校院所现场洽谈合作。开展洛阳市—天津大学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签订校地合作项目及产学研合作协议9项,19家企业与天津大学进行了合作对接。
●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和安徽等省份是我国创新的第一方阵,综合创新能力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制度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力度、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优势明显
●湖南、陕西、湖北、四川等省份对照先进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强力推动科技创新,通过加大平台建设、企业培育和人才引进等手段,大力探索实践特色化、差异化创新转型之路
近年来,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导向下,许多省份基于自身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等,均提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培育壮大创新发展动能,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根据《2022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选择分析排名靠前及周边省份的主要做法,为我省打造国家创新高地提供经验借鉴。
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和安徽等省份是我国创新的第一方阵,综合创新能力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制度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力度、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优势明显。
广东。拥有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投融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粤创粤新”作为广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名片,为国内创新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和经验,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领先,已连续6年排名全国第一。
一是着力推进创新生态系统。围绕企业、技术和金融的培育进行制度构建和环境重塑,推进以促进科技创新为中心的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以创新链为中心的金融生态系统,吸引创新资源集聚,通过加大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投入方式、拓宽新兴产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五个方面,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兴产业发展投入,实现对新兴产业创新过程的全覆盖。
二是加速创新空间组织重构。采取支持建设专业镇公共创新平台、跨区域的产业联盟和专业镇联盟,推动深圳率先建成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广州加快构建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大平台),加强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等一系列措施。
三是打造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21年广东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合计超过1.5万亿元,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已经超过34.8%,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增长潜力巨大,对广东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
四是积极搭建国际科技合作重大平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华为、中兴等企业加速全球创新布局,在欧美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吸收全球人才,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江苏。坚持把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从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再到鲜明提出“聚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势能不断增强。江苏区域创新能力长期居全国前三,是全国创新型城市数量第一、唯一一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2022年江苏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左右,已经达到了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
一是激发人才“第一资源”活力。持续完善人才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先后出台“人才26条”“人才10条”等政策举措,持续为人才松绑减负,全面推动高校人才、科研、智力等创新资源与区域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引导高校助力南京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苏锡常共建环太湖科创圈等建设。扩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权,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突出产业技术创新统筹集成和培育重大标志性原创成果。2022年江苏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超过1400万人,研发人员达108.8万人,在苏两院院士达118人。
二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夯实。发挥科技骨干企业引领作用,从做优标杆、做优集群、做优环境三个方面着力,培育若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技领军企业,推进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高企“应认尽认”、政策红利“应享尽享”,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激励政策,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全省85%的研发投入由企业完成,80%的科技平台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在企业,70%的有效发明专利由企业创造。
三是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组建一流的研发平台、研发队伍和研发成果为标志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启动设立产业技术研发投资基金,组建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公司,新建一批人才与国际贯通、机制与国际接轨的专业研究所,加快完善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创新资源整合、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企业衍生孵化等功能。
四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苏州实验室获批建设,紫金山实验室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太湖实验室、钟山实验室挂牌运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创新中心获批在南京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
五是深化对外科技合作。聚焦绿色低碳、生命科学、数字经济等领域,联合以色列、芬兰、挪威、捷克、新加坡、奥地利等创新型国家共同出资实施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不断拓展全球产业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同时,深化推进重大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总部基地建设,加快形成相应国际化环境和实施条件,推动中以常州创新园在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开放创新生态示范园区。
浙江。作为全国试点创新型省份,围绕构建“315”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出台系列创新举措,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创新策源地和国际重要产业创新中心。
一是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动力。持续推出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人才储备方面,在新一线城市的“抢人大战”中,杭州实现人才净流入率全国第一“五连冠”。科创平台方面,城西科创大走廊聚集了之江实验室、良渚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以及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院校,建设了梦想小镇、人工智能小镇、云谷小镇、微纳制造小镇等企业科创平台,培育了阿里巴巴、海康威视等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为杭州数字经济发展中“高精尖”人才聚集、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提升、原创性科研成果转化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实施“十百千万”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通过各种方式到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技创新大院名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或共建创新载体,探索出浙江特色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之路。杭州市实施领军企业“鲲鹏计划”,加大对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搭建多层次资本对接平台,推动优质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实施浙商回归“大雁计划”,吸引在外浙商、杭商回乡投资创业;实施高成长性企业“瞪羚计划”,着力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计划”,打造技术水平领先、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企业群。
三是优化创新融资环境。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模式,鼓励发展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等,建立政银企共同参与、市场化运行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四是打造“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修订《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在全国率先建设网上技术市场,通过征集和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提供和展示专利及技术成果,构建起集技术成果、专利信息、技术需求等于一体的庞大数据库,有效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推进技术产权化、转让市场化、成果资本化和交易商业化。
山东。将“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列为“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首位,提出要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引育一流创新人才,大力推进科技经济融合,搭建供需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加大“腾笼换鸟”力度。建立健全“腾笼换鸟”的长效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安全风险、低产出效益“三高一低”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为新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强化存量变革和增强崛起并举,推动移动互联、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广智能制造模式,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同时与企业合作共建工业云平台,通过提供相关云产品和云服务,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实现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是打造人才资源高地。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推行“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优势学科)”模式,单设海外引才名额,面向全球“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对中外籍院士给予综合资助或直投股权投资支持。青岛市坚持“以用为本”,通过建设国际院士港,灵活引进世界各地院士及院士项目,按照“科学城+产业城”布局模式,打造以院士引领为特色的高端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平台。同时,搭建平台,整合创新资源,丰富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科研平台,培育壮大新型研发机构,促进政府、产业、大学、研究机构、金融、中介服务、应用紧密连接、同频共振,着力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创新共同体,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金融链一体布局,技术产权化、成果资本化、转让市场化、交易网商化高度耦合,不断夯实创新驱动的根基。
三是加强域内外合作,实现功能区错位竞争、协同发展。持续巩固“两区一圈一带”(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都市圈、鲁南城市带)区域发展格局,加强环渤海地区合作,北融京津冀、西接中原经济区、南联长江经济带,支持各市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加强农业特色领域的产业协作;加强与北京、天津、辽宁、山西等地协作,做大汽车、船舶、数控机床、轨道交通、重型成套设备制造业。
安徽。实施科技赋能,下好创新“先手棋”,抓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先后提出持续完善“三重一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强省建设等系列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创新环境大幅上升至全国前三。
一是原始创新“展现高峰”。深耕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四大领域,以国家实验室为基石,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构建“2+8+N+3”多类型、多层次的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产业成果。
二是技术创新持续突破。通过省财政支持资金,带动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一批重大攻关取得实效。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攻关突破100位以上量子计算机关键核心技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谋划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教育科研集聚区、产学研用创新成果孵化加速转化区等技术创新载体。
三是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打造全国科技体制创新的标杆和极具活力、引领未来、享誉世界的“创新之谷”“中国声谷”“中国视谷”“中国传感谷”等产业集聚地。顶格推动人工智能等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将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人工智能策源地、新型显示之都、中国IC之都、新能源汽车之都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地标初现。
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力强。合肥市新站区重点锁定大集团、大企业,聚集了法液空、康宁、京东方等一批显示龙头企业,汇聚60多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总投资超千亿元,产业本地化配套水平、创新能力以及产业规模均居国内前列。
湖南、陕西、湖北、四川等省份对照先进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强力推动科技创新,通过加大平台建设、企业培育和人才引进等手段,大力探索实践特色化、差异化创新转型之路。
湖南。瞄准产业、技术、平台、人才四个制高点,以“十大技术攻关项目”为突破,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力争在算力网络构建等方面,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从2021年起,湖南“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超35亿元,突破关键技术134项,授权专利188件,建设创新平台26个,推动应用示范56项。
一是聚力打造创新载体平台。加快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科学城、省级“四大实验室”和“四个重大科学装置”、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以建设“四大实验室”为依托,打造战略科技力量,高标准规划建设湘江科学城,支持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平台发展。以“四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支撑,厚植前沿科技攻关基础,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云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视频产业链基地和媒体融合新地标。高标准规划建设湘江科学城,支持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平台发展。湘江实验室已有19个院士专家团队入驻,汇集了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7所高校以及华为、三一重工等40多家企业的顶尖人才团队。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集聚,今年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6609家,较去年同期增长66%;上半年企业完成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占全省的比重占95%以上。加大企业研发补贴提升科技投入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推进“芙蓉计划”,实施“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加快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四大实验室”和“四个重大科学装置”已集聚高层次人才超1400名,取得重大科研成果30多项。配套设施上注重跟进和保障功能,除必要的生产、科研、实验等工作条件和项目、研发经费等13项优惠政策之外,还包括为引进人才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就学、落户、永久居留、医疗和社会保险等全方位服务。
陕西。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主引擎,促进创新资源聚集、创新功能集成、创新主体融通,推动全省创新驱动由“势”向“能”加快迈进。
一是政策叠加效应凸显。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总纲,陕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企业培育、高新区建设、产业链发展等政策文件,陕西省级部门制定配套政策80余项,各市(区)、总窗口、园区等创新主体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落地措施,秦创原建设的“施工图”更加清晰,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多层次、多维度、全社会协同的“1+N”政策体系逐步形成。
二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梳理2600多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组建17个龙头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部署实施12个“两链”融合重点专项、15个企业联合专项和118个“卡脖子”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推广项目,面向全国发布55个“揭榜挂帅”课题,在光电子、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原创性成果。同时,以龙头企业、重点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为依托,陕西布局建设18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23个新型研发机构、34个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69个“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平台和10个中试基地。
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每周发布+月度专场”,常态化举办成果转化项目路演活动,建立“四位一体”全链条跟踪服务模式,搭建项目团队与企业、投融资机构的对接平台。陕西坚持“资源联动、体制联动、要素联动、区域联动、孵化全程联动”,培育建设5个立体联动“孵化器”、8个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样板集群,打造集孵化转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科创服务综合体。
四是升级人才模式。坚持人才培养引进和机制创新两手抓,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500支“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促进跨专业、跨领域、跨单位、跨区域协同创新。探索“校招共用”引才用才新模式,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351名,其中海外人才占比近四成;实施创新人才攀登行动,完善人才梯次培养机制,新认定近5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和100余个创新团队。
一是构筑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0个,创建以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区域,加快建设东湖实验室,布局光电科技、集成电路、空天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高水平实验室。
二是打造产业创新高地。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万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5.82%。通过持续加大企业科研攻关支持力度,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注重国家级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企业自主创新,致力打造一批“国之重器”。
三是注重引智与聚智。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育才引才用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人才链”完善“服务链”,实施助企引才工程,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实施院士专家引领十大高端产业行动计划,搭建高水平科技人才干事创业的舞台。武汉东湖高新区出台“黄金十条”,包括“科研人员留岗创业”“科技人员可在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兼职”“大学生休学创业计入学分”等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让创业者有“板凳”坐。
四是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高效协同,实现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对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四权”改革,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扩大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推动“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建设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打造全国技术转移枢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争取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完善有力助推了武汉科技创新发展。
五是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武汉率先在股权激励、知识产权、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等方面探索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建立机构设立、经营机制、金融产品、信息平台、直接融资、金融监管“六个专项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了全方位信用服务和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形成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东湖模式”。
四川。一是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推动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进天府实验室实体运行,扎实推进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快创建高端航空装备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发挥战略科技平台技术攻关“国家队”作用。
二是聚集高端紧缺人才。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持续实施“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增设国防科技领域人才专项,加大对博士后的自主培养力度。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参与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将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业绩。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
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民营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实现从分散式创新向系统性创新的转变。
四是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政府联合金融机构为科技产业量身创新融资产品。成都建立了科技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对企业“科创贷”担保费补助、贷款利息补助。
五是创新科技项目组织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调配优势创新资源,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实施“科研揭榜制”,引导国内外企业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参与研发,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有效对接。通过实行“项目经理制”“揭榜挂帅制”和“投资包干制”,探索人才、技术、资本融通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高质量打造全国创新高地和全国重要人才中心,我省还需从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企业培育、创新人才汇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生态构建等方面持续发力,加速构建一流创新生态,驰而不息,踔厉前行。
——积极争创国家重大创新平台。主动对接、深度嵌入全国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争取神农种业等省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基地或全国重点实验室行列,积极推进小麦、隧道掘进装备、关键金属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争取取得新的突破。
——构建研发平台梯次培育机制。积极引进高水平研究院,推动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省实验室以及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做实做优以省科学院和各类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为主体的创新平台体系。
——完善省实验室管理体制。继续将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作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一号工程”。推动省实验室纳入省科学院体系,省科学院履行省财政资金出资人职责,加强省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提升省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水平,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加快推进“中原农谷”建设。一体化推进“中原农谷”种业基地、神农种业实验室、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农高区建设,引导全省种业科研资源向“中原农谷”集聚,推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人才共育、项目共研,打造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
——全面梳理创新平台清单。系统梳理全省国家及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平台,通过不同类型的创新平台链接研发、设计、创意、孵化、生产等环节,制定个性化服务政策,构建起有竞争力的创新链、产业链。
——分类优化提升现有创新平台。科学研究类重大创新平台应聚焦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前沿交叉研究机构建设,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突破科学前沿,实现原始技术创新突破。技术研发类平台应聚焦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集聚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攻关。高校创新平台应立足于“产学研用”融合,提升科技研发和成果孵化转化能力。企业创新孵化平台应持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开发区”专业化、全链条孵化体系,加速形成科技成果孵化、项目落地、企业成长的“双创”生态圈。公共科技服务类平台应加速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打造高效便捷的科创服务体系。
——优化创新平台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创新规律的研发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创新平台目标差异,不断完善差异化的平台考核评估体系,探索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技能培训、成果推广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推广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制”,探索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常态化、多元化资金支持模式,赋予各类创新平台更大的独立权,鼓励平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突出绩效导向,激发创新活力。
——推动郑洛新自创区提质发展。充分发挥自创区改革试验田作用,支持自创区深化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建设重大科研设施、培育科技型企业、发展科技金融、优化土地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实施更具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制定自创区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优先在自创区建设具有战略支撑作用的创新平台、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和高端新型研发机构。
——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建一批省级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积极引导各级高新区持续集聚创新创业要素,优化和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以“三个一批”活动为抓手,扎实做好高质量项目推进工作,支持区内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集中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企业集群。
——推动创新型产业孵化载体建设。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扩量提质,分类建设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发挥双创基地载体功能,探索跨市孵化、离岸孵化等新型孵化业态,培育“技术研发+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梯次孵化体系。
——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群落。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对龙头企业及行业优势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制定多元融资支持的产业政策,引导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建成产业链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产业生态。
——完善金融财税激励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金融财税政策环境,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和创新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激励机制,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双向促进。
——加速产业渗透融合发展。推动信息技术与服务业、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强生物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的交叉,支持生物燃料、精准育种、脑机接口等各类技术平台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5G通信等产业快速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创新核心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完备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头部企业为引领推动产业链跨区域协同合作,建立都市圈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库,构建以产业联盟和合作示范园区体系为核心的创新链合作格局。
——完善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企业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的通道;突出开放创新,引导企业以“可控开源”的方式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省外研发机构,集聚外部创新资源。
——打造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组建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带领,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组合而成的创新联合体,鼓励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研发者面向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建立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建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的可持续的利益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产业技术联盟、产学研共同体等新型创新联合体。
——强化龙头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对于技术门槛较高、龙头地位凸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着重提高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和科技竞争力,强化辅助企业和龙头企业的业务衔接和分工合作,建立金字塔型企业集群生态体系。
——推动核心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对于拥有多家核心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各个龙头企业在构建各自企业链群的同时实现协同发展,建立多核型企业生态体系。
——创新型企业群体性崛起。对于没有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鼓励集群内的企业相互交流合作,让更多的企业专注于自身所长,突出异质性和比较优势,把重心放在战略性新兴企业上市和瞪羚企业培育领域,建立网络型企业生态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衍生体系。
——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结构优化。完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发现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在重大科技攻关实践中培育锻炼人才;重点从完善引进机制、优化考核评价、畅通晋升渠道、创新激励机制等维度着手,针对性地解决国有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痛点;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建立青年人才培养机制,给予充分包容,培育科研生力军。
——注重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队伍。探索建设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教学环境与产业界实际技术环境无缝链接的工程师大学(学院),将学历和技能教育一体化,规模化培养高级工程师,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团队,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形成结构合理、多层次梯度的科技人才队伍结构。
——注重柔性引才产业引才宜居引才。采取招聘、挂职、兼职、项目合作等形式,引进关键技术领域及新兴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通过产权及股权的确认与保护、科技项目的扶持等方式吸引、留住人才,激活人才引擎“新动能”;依托大学城探索推广以“科技社区”为代表的产城创融合新模式,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中原。
——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瞄准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研究制定育才、引才、用才中长期规划和激励约束措施;拓宽科技人才多元化职业晋升渠道,立足员工素质能力模型,打通研发人才与技能人才、管理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建立包括固定薪资、绩效奖励、项目分红、股权激励等在内的多元化薪酬体系,为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提供保障。
——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放权赋能。统筹全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将研发成果纳入科研人员绩效、职称、岗位考核体系;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人才团队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试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科研项目包干制、科研课题招标制等,完善容错机制;探索科技人才赋权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管理流程,对清单以外的科技创新活动相关决策权限“应放尽放”。
——推动人才合理流动。统一全省各地市相关人才认定标准和流程,建立全球引才顾问专家库、城市联盟人才培训资源库;推动建立互认互通的人才档案审核机制和“一体通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接受理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跨地区参加就业见习实习。
——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加强对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吸收民营企业家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发挥优秀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省、市开展的相关评选表彰活动中,推荐评选名额适当向优秀民营企业家倾斜。
——加强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合理安排企业家和技能人才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规模,打破传统束缚、大胆创新改革,积极把管理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社会评价优的企业家引入党政管理队伍;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家培训,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培训考察,参加高校高级研修班和跨国企业实训研修。
——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组织引导新闻媒体策划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选树企业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新时代豫商精神;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尚企业家精神的风尚。
——加强基础研究。鼓励“从0到1”的原始创新,加大政府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鼓励社会加强基础研究及其应用研究;加快集成电路、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加快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迭代”工程,超前布局前沿未来技术和颠覆性技术。
——强化公共创新体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产业支撑力大的科技创新平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检测、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服务能力。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移动通信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提升创新发展动力支撑;研究制定并发布分类指导目录,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新基建领域。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以及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维权服务等配套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技术交易平台等平台服务能力,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之间创新要素优势,推动创新主体跨区域、跨体制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一批跨区域、跨体制的联合创新主体;结合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政府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合作成立新型研发机构,落地一批区域创新中心、区域总部,培育吸引产业亟须人才。
——打造一批产学研用融合示范平台。以培育新时代产业工人和服务“双创”为主线,发挥院所高校、企业和城市主体作用,开展产学研融合型城市、企业、院所高校培育试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向重点产业园区转化,推动校企双方深化产学研融合、校企合作,谋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学研融合示范基地(园区)。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繁荣发展。积极培育壮大科技成果推介、科技成果交易、专利保护、项目申报指导、资本市场孵化指导等科技服务企业,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产业链;推进科技孵化新业态发展,大力拓展科技相关法律、信息、咨询等支撑性服务,加强科技情报搜集分析、技术中介服务、科技战略咨询等科技服务生态培育。
——构建多维度科技金融服务网络。统筹省级创投政策衔接,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面向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推出“科创贷”等专属科技金融产品;积极引进培育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机构,加速优质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实现线上平台共联共享,构建债权、股权、基金、上市联动的现代科技金融综合服务生态。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评估等高端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加快科技投入、基础研究、创新主体、重大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反垄断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职务发明条例等相关制度。
——完善我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主动融入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制,构建我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加快落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取得能够推动重大技术突破甚至产业变革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评价改革,建立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项目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项目分类体系,构建“需求众筹+揭榜挂帅+科学评审+里程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链条。
——完善科技成果综合评价机制。以郑州都市圈为试点,以质量、效益、贡献为导向建立能够准确反映科技研发能力、成果创新水平、社会实际贡献的科技成果综合评价机制。
——探索推行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相匹配的敏捷治理模式。树立敏捷治理理念,提高决策者对前沿科技领域的认识深度,从管理制度、分配方式、引导政策、政府投入、组织模式、重大科技专项等多层次强化科技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坚持多元主体共治,构建包括政府、创新者、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用户和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以实现灵活、快速治理为目标,整合和优化科技资源,重塑治理流程,形成高效、协作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参照国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省辖市作为我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评价、考核、科研资助和管理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在全社会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全民创新精神、草根创新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强化创新文化认同感、参与感,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及政策链,让知识、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种创新要素资源互联互通。
——推动知识流动便利化。依托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借鉴欧盟与新加坡知识自由流动平台的建设经验,稳步推进上海自贸区知识自由流动平台建设,加强对外知识资源的贡献和科技创新的合作,建立高度开放的创新研发体系和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制度,实现专业信息与知识流动的便利化,打造中西部最大的开放式创新载体。
——促进区域科技开放合作。面向全球组织资源要素,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开放知识网络利用各类创新资源的能力,面向“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区域,在更宽领域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合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一带一路”协同创新共同体;在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开展跨省域创新合作,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合作,探索异地研发平台建设模式,以“科技飞地”、技术创新联盟等方式开展委托或合作研发,共建创新链。
——创新对外科技合作模式。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拓展与先进地区政府、科研院所、高校、院士专家团队、上下游企业以及具备领先技术优势的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探索共同申请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合作平台,或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龙头作用,在优势产业以及未来发展产业方面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开放创新平台,围绕产业链开展科技创新项目联合开发。
——促进创新资源双向开放和流动。加快建设对外技术转移中心,加强机制性科技人才交流,培养国际化青年科研人员,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能力建设;推动一流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我省建立合作研发机构,引导先进技术产业化、商业化,推动地方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