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新誉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渔光互补项目的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4、中标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誉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5、中标金额:项目总投资294,900万元,其中,光伏建设投资236,600万元(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准),其它为招标人要求的配套投资。
6、项目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所载,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渔光互补项目招标内容为拟对该区域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打造集渔业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链延伸、特色农旅为一体的集成化特色生态园区,该项目选址于前黄镇南部,用地规模约9,200亩(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区域为准)。根据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建议书,该项目经初步测算,预计可做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为615.25MWp(最终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7、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包含建设期),合作期限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5年。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本次中标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渔光互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体现了公司在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实力。如果该项目顺利签署正式合同并投资建设,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及整体盈利能力,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主要条款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际建设规模、整体实施方案、配套投资的合作方式等具体内容,需以公司与招标人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项目建设还需履行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以及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或批复。项目实施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的因素影响,则有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