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因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贰号”)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导致建发贰号、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在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持股比例超过 5%(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不触及要约收购。
? 2025年4月3日,建发贰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持有其51%股权的控股股东厦门建兴资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公司)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完成后,建发贰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厦门市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建发贰号与建发股份均由厦门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合并持有公司8,407,186股,合并持股比例达5.286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建发贰号、建发股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9833%、厦门建鑫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0.0167%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国营贸易管 理货物的进出口;贸易经纪;销售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 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棉、麻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制造;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 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汽车零 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药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保税仓库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银制品销售。
本次权益变动前,建发贰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5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4%;建发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50,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35%。
2025年4月3日,建发贰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发生股人控股公司)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发贰号与建发股份均由厦门市国资委实际控制,合并持有公司8,407,186股,合并持股比例达5.28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